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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发布“绿色金融改革与促进绿色转型”课题研究成果

发布时间:2015-09-30

  9月16日,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简称国合会)绿色金融改革与促进绿色转型中外方课题组第三次联席会议于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环保部副部长、国合会秘书长李干杰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陈雨露发布项目最新研究成果,世界资源研究所主席兼CEO、国合会委员Andrew Steer致辞。

 

  共有来自5个国家的50多位中外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讨论。中方专家来自环保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社科院、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大学等政府部门与研究机构,外方专家来自联合国环境署、世界资源研究所、世界银行、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际气候政策研究中心、CICERO、德意志银行等国际组织和金融机构。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生态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蓝虹作为中方课题组成员参加会议,并承担了会议筹备与组织工作。

  陈雨露校长发布了课题最新研究成果。他指出,中国绿色融资需求巨大,必须加快构建绿色金融制度体系。据课题组核算,20152020年,中国低方案绿色融资需求为14.6万亿元,高方案资金需求为30万亿元;20152030年,中方案需求为70.1万亿元;高方案资金需求共计123.4万亿元。低方案是指落实目前已经制定的环境规划、计划和标准所需要的资金,中方案是基于当前规划以达到环境标准所需要的资金,高方案是基于环境无退化原则、提高环境标准、实现更高水平环保目标所产生的资金需求。陈雨露教授说,绿色金融制度是实现国家绿色转型的制度基石,当中国开始实施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的绿色发展战略时,金融制度就必须进行绿色化改革。 未来15年中国正处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新常态时期,存在着巨大的绿色金融需求,急需建立中国绿色金融体系。

  陈雨露教授提出了构建有效绿色金融体系的七大政策建议:一是建立中央绿色金融改革领导小组,并在相关部委设立绿色金融指导推动机构,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实施合力。二是建立和完善绿色金融改革的法律保障。制定和执行更为严格的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将贷款人的法律责任写入有关金融法规,强制上市公司及有条件的非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三是搭建绿色金融需求与供给的桥梁。环保部门设立绿色金融开发机构以提高融资需求信息传导能力,将环境信息转化为金融信息,引导金融机构更好地进入绿色投资领域;一行三会设立绿色金融指导执行机构,研究具体政策措施、新型绿色金融工具和产品,开展绿色金融政策、指南、新型金融工具和产品的试点和推广,指导金融机构开展绿色投资等;国内外研究机构组建绿色金融技术支撑团队。四是近期绿色金融改革需要优先突破六大领域。包括构建从中央到地方的绿色银行体系、发展绿色债券、支持发展绿色PPP、建立IPO程序中的绿色通道、建立碳交易体系发展碳金融、健全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陈雨露教授认为,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绿色投资的主要来源仍然是绿色信贷,这是由中国以间接融资为主体的金融体系决定的。他同时强调,未来15年中国直接融资机制将会得到很大的发展,重点是债券市场,债券市场的供给以中长期资金为主,且融资成本稳定性较好,适合公共产品,可以顺势而为地植入绿色债券。五是完善支持绿色金融改革的财税政策。完善财政对绿色信贷的贴息机制,建立非税收入对绿色金融的鼓励措施;建立中央和地方的环境保护基金,多渠道融资解决环保投入不足;统筹环境保护的整体资金需求,整合、规范环保专项资金,建立纳入中央预算的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六是运用绿色金融促进对外开放绿色化。将绿色金融纳入2016G20峰会的倡议,在中国对外开放战略中坚持绿色金融原则。七是实施绿色金融战略路线图。

  陈雨露教授说,课题已接近完成,11月份进行汇报。” “绿色投资可以创造更大的长期价值。只有这样,中国才能在发展起飞的过程中,在世界面前树立起一个更加积极的形象。

  李干杰副部长首先代表国合会秘书处对课题组取得的研究成果予以充分肯定。他说,财政资金对我们打好大气、水、土壤这三大战役所能提供的资金支持毕竟还是有限,我们必须要加快构建绿色金融制度。李干杰副部长表示,通过构建绿色金融制度体系,把社会各方面资金都调动起来,共同发挥作用,将会为我们打好三大战役提供更充足的财力支撑和保障